作者﹕ 杜克強 江西南昌 退休公務員
兒子家住康州索格達克河出海口附近,河水流入大西洋長島灣。驅車兩三分鐘就到了兒子在節假日經常垂釣的河段,我散步到過這裏,也就20幾分鐘。
垂釣處離出海口才兩三華裏,海魚隨潮水而來,往往為我們所獲。夜釣收獲更大,上鈎的多是其味鮮美的細鱗海鱸魚。兒子釣到過一條20多磅的,市裏報紙的“漁獵副刊”還報道過。但夜釣比較辛苦,一般是周末晚飯後約8點多鐘來此,三、四個小時後盡興而歸。
上個周末兒子驅車而來,下勾不久就釣到一條30多公分長的海鱸魚,兒子估摸這條魚個頭不夠大,州政府規定這般大小的海鱸魚屬於保護對象,釣到了也得放生。於是,這條誤吞釣餌的魚兒得以恢復自由。接著又釣到兩條海鰻,放進了魚桶。
夜已深,河面很靜。興許大個頭的海鱸魚喜歡在此時咬鈎,這是考驗釣者耐心的時刻。
忽然,一輛警車停在身後不遠處,車燈射出兩道光柱。一位警察走過來了。他說:“你好!經常看到你夜間來此釣魚,很安靜的,對別人也沒有影響,所以從沒打攪你。最近州政府要求加強漁政執法檢查,請你配合。”
按照警察的要求,兒子出示了釣魚證,警察又索要駕照。然後拿著這兩項證、照走向警車,邊走邊說:“沒事的,只是例行的查驗。”
警車裏有電腦,聯網的,警察是要上網查驗釣魚證的真偽,並確認釣魚證與駕照是屬同一人持有。
警察還沒從警車裏出來,又一輛警車來此停住,走出一名警察,以寒暄的口氣問收獲如何。他看了看魚桶,說這兩條鰻魚還不錯,雖然不夠大。此時,前一位警察從車裏出來,交還了證、照,也一道聊起釣魚的話題。看來兩位警察釣技不錯,頗多經驗之談。
警察很快將話題轉回漁政執法。據他們介紹,到目前為止,只是檢查製止釣取低於規定標準的海鱸魚,不久可能要擴大檢查範圍。“聽州政府有關部門說,近來鰻魚數量急劇減少,正在調查提取數據,必要時出臺規定,限釣不達一定長度、重量的海鰻。”
兒子說,本土美國人都不吃鰻魚,怎麼鰻魚數量會急劇減少?警察說,不是吃不吃的問題,鰻魚肉是釣大鱸魚的最佳釣餌,因此鰻魚的需求量大增。如果不采取保護措施,鰻魚的生存就將受到嚴重威脅。
所幸今天兒子釣到的鰻魚,雖然不太大,但即使以後出臺保護措施,那條大的恐怕也不在禁釣之列。而稍短的那條恐怕就難說了。
兒子說,警察在此說那麼多話,影響魚兒上鈎。警察告別後,兒子只好提起魚桶魚竿驅車回家。
兒子說,這裏任何事都來不得半點僥幸。如果最先釣到的那條不達標的鱸魚沒有放生而讓警察看到,就將罰款,還要扣分。違禁漁獵嚴重的還要追究刑責。
兒子又說,釣魚證每年都得換領,只憑駕照,證明是本州居民,領取釣魚證的費用低,只要10美元(一年)。如果沒有及時換領,或者忘了帶來,今天也挺麻煩。釣魚證還分淡水、鹹水兩種,兒子領取的是兩用的,費用稍高。
這些都是我在國內聞所未聞的。但令我不解的還不在此,而在於美國的警察怎麼還管釣魚?我問兒子,我只聽過交通警、治安警,怎麼還有漁獵警?兒子說,美國的警察是通管的。今晚來檢查漁政的警察,說不定接著就去檢查交通違章了。他們分班24小時在轄區執勤,啥事都管。
原來如此!
接下來,我們一家五口,分兩餐享用了釣來的海鰻,一條清蒸,一條稍微煎炸後紅燒,均稱鮮美。吃著鰻魚,我還不時向兒子詢問有關此地警察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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